臺灣地區(qū)修訂木地板的強制檢驗范圍
2013-09-17來源:儀器信息網熱度:11458
2013年9月11日,臺灣地區(qū)“經濟部”標準檢驗局發(fā)布經標二字第10220017820號公告,預告修正“應施檢驗復合木質地板、條狀地板、方塊地板及鑲嵌地板商品的檢驗范圍”,并擬自2014年1月1日生效。15天內接收公眾意見和建議。
自2014年1月1日起,對表列商品實施輸入及市場檢驗,檢驗方式為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雙軌并行,檢驗項目為甲醛釋放量及標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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