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大利亞發(fā)布竹制品檢疫新規(guī)
2011年2月8日,澳大利亞檢疫檢驗局(AQIS)在其官方網站發(fā)布PQA0709號檢疫預警,對竹藤柳制品的進口提出了新的要求,自2011年5月2日起實施。主要內容包括:溴甲烷將不能再用于竹制品的檢疫處理,藤(cane)和藤條(rattan)條款及柳木制品(willow)和柳條(wicker)條款將合并成一個新的條款。
澳大利亞檢疫檢驗局認可的竹制品處理方法如下:
一是熱處理,中心溫度74℃以上持續(xù)至少60分鐘;二是窯干處理:根據不同的木材厚度,要在74℃高溫下處理4~18小時不等。只有處理窯溫度和濕度穩(wěn)定而且中心溫度至少達到74℃以上,處理時間才能開始計算;三是在初始真空壓力為50千帕、濃度為1200g/m3的情況下,使用環(huán)氧乙烷在50℃的溫度下熏蒸5個小時,或在濃度為1500g/m3的情況下,使用環(huán)氧乙烷在21℃的溫度下熏蒸24小時;四是在25kGray的條件下,進行伽馬射線輻照。以上處理方法可以選擇一種即可,否則產品將會被銷毀或者退運。
對于藤、柳制品的處理方法在進一步的通知前維持原來的要求。
世界竹制品生產主要在中國,中國竹制品生產主要在浙江。據了解,浙江檢驗檢疫局轄區(qū)內約有450余家出口竹制品企業(yè),年出口貨值約3.5億美元。該辦法出臺將對出口有一定的影響,浙江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(yè),應密切關注澳方有關規(guī)定,提前做好應對措施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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